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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18:41本网讯 (通讯员 杨鹏) 为进一步做好灾区金融服务,稳定农村金融秩序,巧家县农村信用社大力启动信贷支持,以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方式进行办理,单户最大贷款金额3万元,期限三年,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由乡镇政府提供受灾群众名单清册,信用社进行独立审贷,在风险管控方面进行认真深入细致的了解后,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实行最高额分期发放,全力支持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据悉,截止2015年5月31日,巧家县农村信用社已累计发放贷款9113户,金额27057.39万元,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巧家县灾区群众恢复重建贷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