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昭检查 《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2018-10-18 09:33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钟怀滴)10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段琪率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对《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召开工作汇报会。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梅,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张笑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雄,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单文,省人大代表、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黄光瑞等参加检查。昭通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大进,市委常委、昭阳区委书记江先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洪乖,副市长苏建宏,市政协常务副主席保明康,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郭晓东参加相关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昭阳区盘河镇新店村、北闸镇红路易地扶贫安置点、永丰镇新民村海升现代苹果产业扶贫示范园、永丰示范小学等地,查看农危改、特色产业建设、易地扶贫安置等情况,走访贫困户,深入了解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实地检查贫困村产业发展规划、脱贫致富良策等落实情况。

汇报会上,郭大进就昭通贯彻执行《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作汇报。近年来,昭通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133”工作思路,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要求,大力推进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突出重点,努力补短板、强弱项、打硬仗,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劳动力转移就业“四篇文章”,坚持以脱贫目标为引领,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兜底保障、生态补偿扶贫等工作,积极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同时,强化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建立脱贫攻坚政策支撑体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提高干部群众扶贫脱贫能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减贫71.6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4.82%下降到19.61%,2017年全市脱贫25.96万人,净脱贫21.04万人。

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方面所做的工作。检查组指出,昭通除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外,还有不少创新,苹果基地建设、土地流转工作做得很好,检查组相信昭通一定能按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审核: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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