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后四年:昭通鲁甸法院各项工作成绩斐然

 2018-08-03 20:03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丽娟 通讯员 郭梁)8月3日,在鲁甸6.5级地震4周年这个特殊的日子,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通报4年来该院审执各项工作取得的新发展、新成就,展示4年来鲁甸法院开拓进取、奋勇争先的精神风貌。

新闻发布会举行前,全体人员向鲁甸地震遇难同胞默哀一分钟。

鲁甸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永祥

发布会后,记者参加了该县法院法官访谈录,聆听了亲身参与救灾工作的该院常务副院长冯国凤、龙头山中心法庭庭长周云峰、执行局法官祖克磊三人的救灾经历,并观摩了该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与鲁甸二中联合开展的模拟庭审。

地震发生后,鲁甸县人民法院全体干部职工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因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成绩突出,鲁甸县人民法院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定为“全国优秀法院”、2018年被评为“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公正审执 树立法律权威

4年来,面对受理案件逐年攀升的态势,鲁甸法院强化指导,统筹推进,共受理各类案件9294件,审结8685件,结案率为93.45%,新收案平均增长率11.9%,案件质效不断提升,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其中,依法调处民商案件7181件,审结6847件,结案率为95%,同比上升11.6%和9.1%。加大案件调处力度,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83.84%;受理执行案件1444件,执结1175件,同比分别上升53.12%和47.86%,执结标的金额6255.92万元,同比上升127.23%。

在“智慧法院”建设方面,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建成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室,秉持移动互联思维,全力打造智慧法院,建成科技法庭6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个、看守所远程视频提讯室1个。依托信息化设备,累计查询763件案件所涉的车辆、银行存款等信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15人次,限制出国(境)和高消费595例,司法拘留95人,推动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强化服务 一心司法为民

鲁甸法院持续强化诉讼服务,优化便民利民举措。全面推进集诉讼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8热线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诉讼服务。

探索网络司法拍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17年,鲁甸法院正式启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通过互联网公开拍卖执行标的物6件,成交率33.3%,成交金额55100元。切实关注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特困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9.21万元,为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05.39万元。近期,鲁甸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院评为 “全省优秀诉讼服务中心。

鲁甸县法院常务副院长冯国凤

鲁甸县龙头山中心法庭庭长周云峰

鲁甸县法院执行局法官祖克磊

模拟庭审

改革创新 寻求重点突破

鲁甸法院作为全省第二批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法院,严格按程序公开公正选拔、确认员额法官23名。落实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地位,入额法官在独任庭、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外,裁判文书由直接参与案件审理的法官按程序签署。入额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司法改革后员额法官办结案件数上升112%。审判委员会司法改革后讨论案件数同比下降79.8%。

先行先试,确保家事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见效。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百家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以后,鲁甸法院先试先行,大胆创新,首创家事调查员暨陪调员机制,发放全市第一份离婚证明书,携手县城太阳湖社区建立全市第一个反家暴和谐社区,率先联合公安、司法、民政、妇联构建多部门协助、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发出全市首份诉前人身安全保护令。家事法庭成立以来,年均结案率达99.90%,调撤率达80%,服判息诉率高,整体审判质量明显提升。

夯实坚基 打造阳光法院

鲁甸法院强化党建工作,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加大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组织干警参加审判执行、警务技能、综合行政等各类培训1000余人次,引导干警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确保干警廉洁司法,全面提升干警司法能力。

在此基础上,全力打造“阳光法院”。4年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737份,直播案件庭审207件,庭审直播点击量达210210万人次。同时,鲁甸法院还开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制作“法正情圆”家事宣传栏目,积极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在乡村、社区、学校巡回审理案件858件,万余名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汗水浇灌 满树硕果累累

4年来,鲁甸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执行工作和各项建设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共有11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县级以上各类荣誉——有1人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一等功,2人被省高院荣记二等功,7人被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罗祥对被评选为 “云南省最美法官”。

2015年,被云南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16年,被市委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定为“全国优秀法院”;2018年,龙头山中心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分别被云南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庭”和“全省优秀诉讼服务中心”。

审核:   责任编辑:李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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