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普法】昭通践行“枫桥经验”,高效推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2018-07-26 15:43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努力提高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先行先动,提高站位。近年来,信访问题逐渐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群众利益的痛点、社会稳定的难点。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下,全省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614日刚刚结束,昭通积极响应,于626日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县两级综治办、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局、律师事务所律师、司法鉴定机构全体人员100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朝峰强调,全市综治、人民法院、司法、信访系统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整合力量、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三年行动,整体发力。按照《关于全省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问题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昭通市结合地方实际,市司法局与市信访局联合印发《昭通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细化工作目标任务、调解范围、工作流程,扎实开展三年行动:即起步推进年(2018年)。以化解党政领导包案信访案件等为重点,充分发挥“调委会”的职能作用和协同作用,综治、法院、信访等部门联动配合,整体发力,构建综合调解格局,促使适合人民调解的信访案件总量逐步下降。巩固提升年(2019年)。以化解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重点,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法律服务行动主体资源优势充分体现,实现整体信访形势好转。转型升级年(2020年)。创新推动“枫桥经验”,积极打造人民调解的升级版,形成“领域广、范围宽、程度深”的新型“城乡一体、网络覆盖、调解高效”的人民调解机制体制,实现适合人民调解的信访矛盾纠纷不上交,就地得到解决。

高位推动,确保成效。成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督查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信访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信访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长、副组长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协调、研究、指导、督促工作开展。

通过以上“三动”,昭通市实现信访矛盾化解关口前移

来源:昭通普法

审核: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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