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6名“善心汇”传销头目受审

 2018-05-25 09:12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廷巧)5月24日,由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柯某、黄某某等6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绥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50余名群众到庭旁听。

检察院指控,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柯某、黄某某等6人在亲人、朋友、微信朋友圈、百度贴吧宣传善心汇的理念,利用善心汇网络平台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形成上下层关系,以首次入会人员购买善心币和善心种子,用以激活会员账号大量买卖善心币和善心种子,在没有创造任何价值的情况下,利用善心汇网络平台功能模块,在会员之间相互打款,获取打款数额返利,骗取钱财,获取非法利益。

至案发时,柯某、黄某某等6人在善心汇整个会员网络中最高处于第10层,最低处于第12层,其发展下线网络多达25层,少则5层,涉案人员众多,影响范围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中黄某某于2017年3月,在“百里长苏”的纠合下,伙同他人非法侵入“三得盈佳互联网信息服务公司”的计算机系统盗取资金,共计盗得资金7.98万元,其中黄某某银行账户盗得5万元(因银行冻结未被提现),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面对法庭的审判,面对亲人朋友期许的目光,柯某、黄某某等人也对因自己的无知和法律意识淡薄而触犯法律和道德底线的行为懊悔不已。

法有规定必须为,法有禁止不可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相信等待柯某、黄某某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审核: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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