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通报丨昭通监狱4年接待费835万,书记和2名副监狱长被撤职!

 2018-02-11 10:48  来源:@昭通日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近日,云南省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云南省昭通监狱虚列支出套取公款违规发放奖金和超范围、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5年至2016年,云南省昭通监狱在按有关规定发放省级文明单位奖、综治维稳奖、省监狱管理局目标责任奖等奖金的同时,为多发奖金,违规决策,自行制定生产经济工作考核办法,巧立生产经营管理费名目,采取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的手段套取公款,违规发放奖金432.08万元。2013年至2016年,昭通监狱公务接待管理混乱,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接待,4年间在监狱企业支出的接待费高达835.06万元。

2018年1月,昭通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张天朝,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兼云南金马集团明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昌文,党委委员、副监狱长王天奎,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原办公室主任王仁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余青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家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余六武,原狱政管理科科长舒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必然受到严肃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春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做好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追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要紧盯2018年春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四风”改头换面、由明转暗等隐形变异问题,以滴水石穿、铁杵成针的精神,拿出恒心和韧劲,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不断巩固和拓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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