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生猪调运出省、加大种猪产能保护……云南多举措防控非洲猪瘟

 2019-10-10 10:10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切实做好云南省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

《实施意见》指出

要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疫情综合防控措施,继续抓好监测排查、疫情报告、应急处置、餐厨剩余物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执行生猪调运规定,我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期间,除国家批准的以外,全省暂停生猪调运出省,省内疫区县与非疫区县之间严格执行“点对点”调运;规范生猪跨省调运管理,在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省际间道口设立联合检查站,严格查验出入我省的生猪及其产品;完善边境防堵机制,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全面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严厉打击走私生猪及其产品违法行为


《实施意见》从加大种猪基础产能保护力度、培育一批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打造优质特色生猪产品品牌等方面促进我省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如,通过优先保障种猪场改建扩建土地供应、保障能繁母猪存栏量;实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提高良种供应能力;支持国家核心种猪场、地方猪保种场扩大生产;支持生猪育种企业开展种猪选育,提升种猪自主选育能力;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推广人工授精技术等举措,不断加大种猪基础产能保护力度。通过支持养殖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生猪养殖企业加快发展;鼓励企业改造提升传统养猪场,优化生产经营结构;引进大型企业集团,加快育繁养宰销一体化发展;将生猪产业纳入我省关于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的支持奖励范围等措施,努力培育一批大型生猪养殖企业。


《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州、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负总责,并将各州、市生猪出栏量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内容。加强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统计监测和调控保障能力,统筹谋划做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各项工作,防止价格快速大幅上涨。


《实施意见》指出,要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规模养猪场异地重建给予补助、生猪养殖场贷款贴息、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等政策,从政策、资金、保险等方面,加大对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生猪生产的支持力度,保障全省生猪市场供应。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孝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孝美
标签 >> 非洲猪瘟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