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01-11 11:34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日,云南省委、省政府下发表彰通报,表彰省级示范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榜上有名,喜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中心被授予昭通市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在文明创建工作上的又一次提升。

云南省省级文明单位,是云南省表彰的一项综合性荣誉,它不仅展现了单位的文明程度和员工文明素质,更体现了单位整体发展水平和较强实力,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和重要的文化品牌。

一直以来,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以党建为引领,紧紧围绕争创“全国先进、全省一流”公积金中心,以解决和改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为目标,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发展整体规划,把抓党建、促发展、创文明、展形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业务发展与文明创建同频共振、党建与文明创建交汇融合、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向提升的良好格局,全面促进了公积金管理服务与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不断提升。一是紧扣发展,服务大局,着力推进党的建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故事党课、道德讲堂、“新时代讲习所”等活动扎实开展,兄弟单位文化交流日益密切,履行社会责任广受好评,中心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单位整体工作不断提升,重难点工作圆满完成。近年来,便民措施和惠民政策不断推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认真开展“转作风、优服务,不断提高缴存人满意度”工作,调整了提取、贷款政策;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乡镇代办公积金工作,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信息化水平,各项重难点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三是民生工作明显改善,和谐单位建设深入人心。单位领导每年上门慰问退休职工让大家倍感温暖,单位文体活动积极健康向上,工、青、妇组织活动氛围活跃,成效显著。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此殊荣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巩固和提升文明单位创建的层次和水平,为全面推进公积金事业发展提供支持保障。(杜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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