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18-07-17 10:02去年3月,绥江县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南岸镇副镇长刘家贵在开展扶贫工作中,利用手中的权力帮助其妹刘家连列入南岸镇团结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并违规享受建房补助。
时值绥江县纪委正在办理团结村委会截留低保问题一案,经认真分析研判,决定把该问题线索进行并案一同调查核实。
经查,2016年5月6日,时任南岸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的刘家贵到南岸镇派出所,帮助其妹刘家连和其侄子刘旭办理分户手续。2016年5月22日,团结村将单独为一户的刘家连、刘旭2户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别违规享受进城入镇安置补助资金14万元。
调查中还发现,2013年至2015年,绥江县南岸镇团结村29个村民小组中有24个村民小组违规操作农村低保政策,截留低保金用于维护乡村公路、按全组户数人口等平均分配低保资金、“转轮子”(以户为单位轮流享受)、“挂名保”(以符合条件的农户申报领取后,再由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涉及资金达100万余元。
刘家贵在分管南岸镇社会事务工作期间,对团结村低保违规操作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构成玩忽职守错误。在明知其妹和其侄子不符合绥江县进城入镇安置文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仍帮助二人办理分户手续,在参与讨论将二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过程中,也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未向镇上其他领导如实反映,以致刘家连、刘旭违规享受有关补助资金,违反了相关工作纪律。2017年12月,刘家贵被给予撤销其南岸镇党委委员职务处分;2018年1月,刘家贵被免去南岸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同时,绥江县纪委对团结村委会截留低保问题涉及的其他相关人员也分别作出了处理,并追回了刘家连、刘旭违规享受的扶贫补助。
“按政策规定,我家本来就是应该享受低保的,可村上硬是要各家各户轮流来享受,之前,我敢怒不敢言,怕惹毛村干部后,轮也不轮到我家。感谢你们的及时处理,让我吃了定心丸。以后他们再乱搞,我就找你们反映去。”一村民对前来送达处分决定的纪检监察干部如是说。
“在贫困户精准识别、扶贫政策措施落实、项目资金安排兑现等工作中作选择、搞变通、优亲厚友,不仅违反相关纪律规定,还蚕食着社会公平正义。对这样的违纪违规行为,我们必须一查到底,还群众一个公道。”绥江县纪委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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