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解决官员“任性”的良方

 2016-05-09 08:49  来源:

 

李荣维

近几年,反腐力度不断加大,“老虎”“苍蝇”纷纷落马,但仍有一些掌权者把个人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任性傲娇、恣意妄为,称霸一方,简直无所不能。

这些官员何以如此“霸气”?一句话,缺乏有效监督。他们的身边人长期被“霸气”笼罩,极有可能已经同流合污或者敢怒不敢言;身外人呢,远离“霸气”,则可能毫不知情或者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官员的“霸气”再次敲响了对权力加强监督制约的警钟。必须从制度上给权力套上笼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所有决策必须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每项决策都能“留痕”,出现问题倒逼追责。还有最重要的一条,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置官员于全方位监督之下。权力无法任性,“霸气”自然无处横行。

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少数。

“四种形态”既是工作要求,更是责任担当,既是实践过程,也是工作目标,为新形势下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自觉接受监督,敢于踊跃监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让官员不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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