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都应善待精神疾病患者

 2016-05-03 08:26  来源:

记者 赵锝海

近日,笔者到昭通精神卫生中心进行采访,一方面,看到中心的那些医务人员对精神疾病患者的精心呵护,我也深深感动。另一方面,也为患者、家属以及中心面临的一些困惑深感担忧。

其一,特殊的病情将使患者更加孤独无援。精神疾病患者,是一个让普通人无奈而又生畏的群体,由于其发病时特殊过激的行为方式,很多人们不敢靠近,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救治和管理,他们将成为一个更加孤独无援的极为弱势的群体,也将可能成为危害社会安全的因素之一。

其二,许多患者目前实际上仍然难以得到有效救治。权威数据显示,全世界重型精神疾病患者占总人口的比重在千分之九点七七左右。按照这个比例,昭通有重型精神病人5—7万人。这一群体因为受到昭通医疗基础资源和患者家庭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真正治疗过的或者有能力接受治疗的不足2万人,实际上还有相当一部分患者无法真正接受治疗。

其三,救助和报销的比例不平衡。以昭通精神卫生中心为例,进入中心的患者以患者所在县区的规定进行新农合报账,不足部分可以申请民政救助。但各县区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报账比例却是千差万别,极不平衡。据昭通精神卫生中心提供的情况,昭阳区新农合报销比例为45%,民政救助对象仅为纳入低保人群,报销自费部分15%。盐津、大关、彝良报销比例为90%。永善、绥江报销比例60%,鲁甸报销比例70%,自费部分由民政兜底。巧家报50%,自费部分可申请部分民政救助。由于各县区标准的不统一不平衡,尽管昭通精神卫生中心制定了每个稳定期患者每月各种治疗费用不超过4300至4500元的最高上限标准,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因为难以支付自付部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有效救治。

精神疾病患者,是一个比其他疾病患者更为特殊的弱势群体,全社会都应该消除偏见,善待他们。除了要在全社会倡导对他们给予更多关心关爱外,更为重要的是应该积极为他们的有效救治创造更好的条件和营造更宽松的环境。对昭通而言,从市级层面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统筹制定和完善统一的、规范的、有针对性的医治费用报账标准、民政救助标准等,是确保这一特殊疾病患者群体得到有效救治的根本措施。

审核:   责任编辑: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
责任编辑:
标签 >>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