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2-06-09 15:17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6月8日,记者在昭通中心城市望海公园周边看到,有的车辆停在过道上,有的车辆停在树林间,有的车辆停在围墙下,有的车辆停在小巷里,还有私自搭建停车棚停放车辆的行为……这些违规停放车辆的现象,破坏了城市形象,影响了市民游玩和通行,与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格格不入。
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的《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靠或者停放。在城市道路上,禁止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一)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区域、位置和划定的停车泊位、停放点停放;(二)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入位,越线、跨线停放;(三)机动车逆向停放,摩托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方向停放;(四)擅自设置、占用、撤除停车泊位或者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点,在停车泊位或者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障碍。
文明从细微处做起。《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有规定,综合执法部门也有要求,但个别的驾驶人员就是习惯于乱停乱放、违规停放车辆。有的人是图个方便,随便停在没有划出停车位的路边;有的人是为了节省停车费,路边划有停车位的位置不停,却要故意开到树林间停放;有的人为了省事,顺手把车辆停放在自己经营场所门前,却阻挡了行人通行。
一言一行,关乎文明。记者在望海楼公园边海楼路段拍摄一辆停放在绿化带边的车时,被驾驶人员看见,这名年轻的驾驶人员不但强词夺理地辱骂了记者,还强行抢去了记者的手机,私自删除了记者已经拍摄的违规停车照片,并威胁要摔坏记者手机和打人。记者离开后,这名驾驶人员仍未将车开走,又若无其事地进入茶房喝茶去了。
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记者呼吁,一是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违停者接受处罚,得到教训;二是加大《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素质,自觉养成依法依规停车的文明习惯;三是采取实名通报的措施,让违停者无处藏身,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记者:陈忠华 文/图
校对:胡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