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2018-06-21 23:06  来源:昭通新闻网


1

    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


    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

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各类

“菜霸”

“行霸”

“市霸”

3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

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

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

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

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

以高薪引诱招募成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

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

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110,及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或者通过网络和信件进行举报。发现有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拨打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进行举报。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 :www.12389.gov.cn;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举报电话:010-12389。

  云南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871-63053110,63054350;举报信箱:昆明市广福路中段656号,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处,邮编:6502

来源:昭通警方

审核: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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