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退补渔船110艘,收缴捕捞网具1500副

 2020-08-08 10:00  来源:昭通新闻网

今年3月,永善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金沙江永善段禁捕有关事项的通告》,在金沙江干流永善段及金沙江永善段各条支流,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禁捕通告实施以来,永善县渔政、公安、海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在金沙江干流永善段及金沙江永善段各条支流扎实开展禁捕工作,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巩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禁捕通告发布后,永善县水域综合执法管理大队联合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宣传禁捕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张贴通告、制作横幅标语,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信息发布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在沿金沙江重点乡(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与渔民座谈交流,共同探讨禁捕之策。

开展禁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无证无照、无船籍港和无船名船号的“三无”船只及非法捕捞。公安、海事、渔政等部门开展不定期、不定时水域综合执法巡查,严厉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严打非法捕捞行为,对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提上岸拆解,对非法捕捞网具一律收缴销毁,对非法捕捞人员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根据禁捕通告,水域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实际制定了执法巡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采取先禁捕后退捕的工作措施,将所有渔船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对自用船强化监管,杜绝电毒炸等捕捞行为,从源头控制非法捕捞。

开展滇川两地水域联合执法行动,与四川省雷波县通过召开联合执法协作会议,双方就两县共管水域整治达成一致意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执法工作群,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互动,集中力量整治突出行为。两地已开展禁捕联合执法5次,整治非法采砂3起,收缴销毁非法捕捞网具1100余副,办理非法捕捞案件4件(雷波渔政处理)。

截至目前,永善县在金沙江干流向家坝水电站和溪洛渡水电站库区已累计收缴销毁各类非法捕捞网具1500余副,拆除网箱300口,取缔拆解涉渔“三无“船舶7艘,销毁涉渔“三无”橡皮艇4艘,增殖放流鱼苗1000余斤,退捕渔船110艘,已兑现退补资金87艘,立案调查3起,行政处罚3人,批评教育非法捕捞人员18名,极大地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增强了渔民的自觉意识,对有效保护金沙江流域水生野生资源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通讯员 龙喜学 胡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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