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发布第17号通告: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巧家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020-03-17 17:35  来源:微巧家

巧家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巧家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7号)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巧家人员疫情防控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有境外旅居史的入(返)巧家人员,须及时如实主动向所在乡镇或单位报告登记。我们对外国公民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云南省疫情防控措施,并尊重所有人员的宗教和风俗习惯。
二、有境外旅居史近期拟入(返)巧家的人员,其家属、亲友、单位、接待单位应及时向其转告本通告内容,须提前3天向所在乡镇或单位报告。有境外旅居史和所有新入(返)巧家人员,在进入巧家境内后,须配合客运站、酒店等场所、村(社区)或所在单位做好入境健康登记,使用“云南抗疫情”“云南健康码”进行扫码登记。
三、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巧家的入(返)巧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回国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全部开展核酸检测,检测呈阳性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入境人员,及时转到指定医院诊疗。集中隔离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不接待访客,如有违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监管职责。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四、坚决克服麻痹松劲思想,落实外防输入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县城社区以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重点场所为单元,农村要以村民小组、重点场所为单元,对所有入(返)巧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地毯式动态排查管控,杜绝疫情跨境输入传播。
五、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对请假外出的人员,必须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
六、知情群众要自觉提供14天内境外入(返)巧人员的线索信息,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反映属实的给予奖励。
七、所有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入(返)巧家人员,均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至疫情防控结束后自行解除。
县卫健局监督举报电话:0870—7122150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70—7120464

巧家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来源:@微巧家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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