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昭通、版纳、玉溪、大理有序恢复部分客运班线!

 2020-02-23 09:05  来源:春城选刊

2月22日,昆明市西部汽车客运站、北部汽车客运站、南部汽车客运站等客运站,相继在官方微信公号发出逐步有序恢复客运班线的通知。


昆明各汽车客运站22日起恢复路线
(具体路线以售票信息为准)

西部客运站

临沧、保山、祥云、双江、景东、永胜、永德、凤庆、南伞、孟定、牟定、六库部分班次。

东部客运站

陆良、宜良、石林县城、师宗、罗平、阿岗、文山的部分班次,23日红河州线路恢复。

北部客运站

昭通,迤车、会泽、寻甸、鲁纳、彝良、嵩明部分班次。

南部客运站

将于23日恢复昆明至普洱市大部分区县线路,红河、建水、勐腊。

西北部客运站

富民、东村、禄劝、武定、大姚、牟定、元谋部分班次。
此外,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乘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期间各站只设置一个进出站口,进出设置体温检测点,每日定时安排工作人员对所有区域进行消毒工作,每辆运营车辆按规定进行发车前的消毒工作。
请广大旅客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实名制购票乘车,购票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联系电话号码;
二、进出客运站请务必佩戴口罩,乘车时请全程佩戴口罩;
三、进站、到站下车旅客请配合好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四、进出站,上下车请扫描各站张贴的“云南抗疫情”二维码;
五、为避免人与人之间接触,请尽可能选择微信购票等网络购票方式。
特别提醒:对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体温检测和身份查验、登记的,工作人员可拒绝其乘车;对不听从劝阻或故意制造事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相关信息,造成新冠病毒传播,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从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昭通:客运班线逐步恢复

关于恢复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一、有序恢复道路旅客运输

(一)分步恢复包车客运。

一是全面开展农民工返岗、学生返校等“点对点、一站式”包车客运业务。二是其他包车业务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原则上靠后恢复,特殊情况按“一事一议”处理。

(二)逐步有序恢复县(市、区)内客运班线和城市客运。自2020年2月21日24时起,逐步有序恢复县(市、区)内客运班线和城市客运。

一是低风险的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绥江县、彝良县、威信县、水富市要全面恢复县(市、区)内客运班线和城市客运。

二是中风险的昭阳、大关、永善、镇雄4个县区要细化恢复方案,在可控有序的情况下,逐步恢复;对于没有疫情的乡镇,可参照低风险县(市、区)的方式恢复客运班线及部分城市客运。城市客运可优先恢复主城区至火车站、高铁站、飞机场、汽车站等重要运输节点的公交线路和主城区范围内的出租汽车运营,再恢复主城区内其他公交线路,逐步恢复延伸到乡镇、村的城市公交车。昭阳区市内公交暂不恢复,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有序恢复市内县际客运班线。

一是自2020年2月21日24时起,有序恢复市内县际客运班线,由始发站的交通运输局尽快与终到站的交通运输局联系,取得一致意见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尽快有序恢复。

二是全面恢复低风险的7个县市中心城区之间的往返县际客运。

三是各相关县(市、区)不得阻碍或阻止市内低风险区域到中风险区域的客运班线恢复。四是中风险县区之间的客运班线,根据情况制定方案有序恢复。

(四)省、市际客运班线。

自2020年2月21日24时起,除目的地为湖北省或途经湖北省、以及800公里以上的省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外,其他省际客运稳妥有序恢复运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尽快督促经营省、市际班线的道路客运企业与对开公司对接,了解终到地交通管控情况并就进出其区域的客运车辆达成一致意见后,制定恢复班线计划和时间表,经属地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报请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后,确定是否复班及具体恢复运营时间。

(五)客运站场恢复。客运站场与班线客运同步恢复。

二、工作要求

(一)制定运营恢复方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照“一县一策,分类实施”原则,制定道路客运恢复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社、卫健、教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全力做好道路运输恢复工作。

(三)做好恢复运营的全程防疫保障。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并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按照《道路、城市客运站场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旅客进出站健康检查和防护,乘客信息登记,加强运行途中及事后防控等各项措施。省、市际客运班线及包车客运(市内运行,保障员工通勤的包车除外)乘员数严格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停止执行时间按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的下步通知执行。

(四)保障路网通畅。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的工作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保障恢复后能顺利运营,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已经由源头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返岗、返校包车和经客运站按规范检查后出站的客运车辆,如无特殊情况不再重复检查。

(五)大力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各县(市、区)要组织公安、交通、宣传、信访等部门,加强舆论引导,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等扰乱全市道路客运市场和城市客运市场行为,大力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为及时有序恢复客运工作提供保障。

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西双版纳:恢复全州道路客运班线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6号

关于恢复西双版纳州

道路客运班线

营运及其他运力的通告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报经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就有序恢复全州道路客运班线运营及其他运力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际、省际班线及省际包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国际班线客运和省际班线客运暂不恢复,恢复时间另行确定。疫情防控期间,省际包车运输仅限于“农民工返岗”“学生返校”和“应急运输”三种类型,采取“点对点”运输。

二、市际班线及市际包车:自2020年2月22日0时起,全面恢复市际包车客运;市际班线具体的恢复时间与对开州市同步恢复。

三、县际班线及县际包车:自2020年2月22日0时起,有序恢复县际班线和县际包车客运。

四、县内班线、县内包车及农村客运:县内班线、县内包车及农村客运恢复时间由县市自行决定。

五、客运站经营:自2020年2月22日0时起,全州各客运站场恢复运营。

六、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具体恢复时间由县市自行决定。

七、汽车租赁经营:自2020年2月22日0时起,有序恢复汽车租赁企业经营,具体恢复时间由县市自行决定。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的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等文件要求,落实客运场站、交通工具的消毒和人员防护措施,提醒和督促乘客配合做好乘客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上下公共交通工具前扫描“云南抗疫情”小程序二维码等工作。对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活动,广大市民可通过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反映和投诉。  

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1



玉溪:有序恢复交通运输秩序



玉溪市关于有序恢复交通运输秩序
的通告

一、恢复时间
自2020年2月23日零时起。
二、恢复范围
(一)道路旅客运输
1.玉溪市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汽车客运站;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客运班线和城乡公交。具体线路及发班时间详见道路运输企业及汽车客运站通告。
2.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
3.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客运。
(二)中心城区公交
现恢复10条公交线路运营,具体为:2路(果木林场——聂耳音乐广场)、4路(城南客运站——万裕生态园)、13路(北市区花鸟市场——保安大厦)、15路(葛井庙——高铁站)、31路(三角秧田——北城)、32路(三角秧田——九龙池)、21路(三角公园——大营街)、12路(三角公园——研和)、50路(红塔区——江川区)、70路(红塔区——峨山县)。具体车次以公交企业公示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各汽车客运站经营单位,各客运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者应严格做好以下工作:
1.执行公共场所扫码入出登记制度以及进出站乘客体温检测制度。安排工作人员督促乘客扫码登记,协助扫码不便的乘客做好个人信息及行程登记;汽车客运站设置疫情防控通道和留观室,对体温异常人员按规定程序及时移交卫健部门;班线客运、包车客运的承运人,应随车携带乘客行程信息表备查,行程结束后由客运站经营单位及包车客运用车方妥善保管,确保追溯信息完整。
2.按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和《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做好运输工具、场站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从业人员(含驾驶员)须佩戴口罩方可上岗。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及一线工作人员复工前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公布运营调整信息。
(二)省、市际包车严格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乘客乘坐班线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须积极配合扫码登记,并全程佩戴口罩。
时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乘客、从业人员积极配合,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加强自我防护,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

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交通管控组

2020年2月22日




景洪:部分运力恢复

中共景洪市委 景洪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2号

关于恢复景洪市内客运班线、出租车、网约车等部分运力运营相关业务的通告

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正常秩序,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出行,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道路客运保障工作的通知》(云交运输〔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恢复景洪市内客运班线、出租车、网约车等部分运力运营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20年2月22日0时起,恢复景洪市内出租车、网约车及市内农村客运班线、区域经营以及所涉及的客运站运营,恢复景洪市内所有渡口及水路农村客运。 

2、各客运企业、客运站要严格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道路、城市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等文件要求,做好汽车客运站、出租车、网约车等客运场站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从业人员防护。

3、各客运运营企业、客运站要严格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群众出行需求,确定投入运营车辆数量和发班频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 

4、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您尽量减少外出。 

加强防护,从我做起,让我们携手同心,众志成城,共同抗击疫情。

景洪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大理:恢复市际班线运营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关于

有序恢复部分市际班线客运服务的通告

根据省、州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州疫情防控实际,按照“分类、有序、逐步”的原则,经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从2月24日起有序恢复有关市际班线运营。具体恢复线路如下:
一、大理州(除宾川县外)至昆明市市际客运班线:下关至昆明、巍山至昆明、弥渡至昆明、南涧至昆明、祥云至昆明、鹤庆至昆明、云龙至昆明、永平至昆明、剑川至昆明、洱源至昆明。
二、大理州(除宾川县外)至保山市市际客运班线:下关至保山、下关至腾冲、下关至施甸、下关至龙陵、下关至昌宁、下关至耇街、祥云至保山、云龙至保山、苗尾至保山、漕涧至保山、永平至保山、杉阳至保山。
三、大理州(除宾川县外)至临沧市市际客运班线:下关至临沧、下关至云县、下关至耿马、下关至永德、下关至凤庆、下关至沧源、下关至孟定、巍山至云县、巍山至凤庆、南涧至漫湾、祥云至云县、祥云至临沧、祥云至孟定。
四、大理州(除宾川县外)至丽江市市际客运班线:下关至丽江、下关至永胜、下关至宁蒗、下关至华坪、下关至金官(永胜)、下关至巨甸(玉龙)、下关至期纳(永胜)、双廊至丽江、祥云至宁蒗、祥云至丽江、鹤庆至丽江、黄坪至期纳、剑川至丽江。

旅客进入客运站场、搭乘班线车辆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运营单位做好体温筛检、实名登记等工作。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1日


2020年2月23日第2264期 来源:云南网、都市时报、云南发布、掌上玉溪

审核:彭念敏   责任编辑:聂孝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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