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公款1亿、受贿800多万…刘岗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2019-11-05 16:43  来源:昭通新闻网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

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2018年1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刘岗违纪违法的轨迹呈现在众人面前。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1亿余元人民币、受贿785.5万元人民币和5万美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



分析刘岗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多数是在国资委监管、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抵制、监事会约谈、下属公司否决的情况下,公开实施。如此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地挑战纪律和法律的底线,刘岗究竟哪来的狂妄?

“主要原因是丢失了两颗心,一个是敬畏心,对党纪国法没有尊重,第二个是平常心。直到现在我才真正理解,平平淡淡才是真。”刘岗悔之晚矣。

翻看刘岗简历:27岁副处、30岁任正处、37岁副厅,刘岗的仕途可谓一帆风顺。但一次人事调整的不如意,级别仍然是副厅,他的心态开始转变,思想开始变质,多年压抑的欲望喷薄而出。

当时,对急于求成的刘岗来说,党纪国法、制度规矩都成了绊脚石,要想尽一切办法踢开,或者绕道走。任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期间,他无视省国资委对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职能定位和规定,曾350多次违规违法决策。短短3年,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融资投资78个项目,金额接近95亿元,投资基调不计成本,投资布局杂乱无章,严重偏离主业,造成国有资本的浪费和巨大损失。在错误的政绩观的推动之下,加之党性修养的缺失,使其利令智昏、胡作非为,大肆破坏国有企业的政治生态。

2016年,思想已经蜕变的刘岗向某银行行长胡某索要了246万元好处费,用于在北京购买房产。因为,刘岗在6年前曾为胡某在承揽存款贷款等业务上谋取利益。法律系毕业的他认为自己索贿时间久远,索贿事实难以查实,却没料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思想出现缝隙,刘岗身边的私人老板便蜂拥而至、围猎腐蚀。他们有的为其提供家庭保姆、家庭司机;有的为其承担孩子学费、家人旅游费用;有的为其购买多辆豪车……刘岗自己也相当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老板派头,受贿金额高达800多万元。

变质的思想,必然导致权力的异化、立场的走样。对那些不断输送利益来“关心”自己的老板,刘岗有求必应,完全坐在了私人老板一边,瞒天过海、偷梁换柱,慷国家之慨,行一己之私,与私人老板一起把国有资产当作砧板上的肉分而食之。

从任命党委书记到进入留置,我居然一遍党章都没有看过……”党性的缺失正是刘岗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他虽然是党委书记,但借口业务工作忙,对党规党纪、制度规矩不了解、不掌握,经常性、习惯性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不作死就不会死,自作孽不可活。你若享受了不该享受的东西,你就会失去你本不该失去的。”刘岗在忏悔书中写到。大错已铸成,再多的泪水也于事无补。今年5月,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给予刘岗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将其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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