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丨教育部门政策文件摘录

 2019-07-18 15:35  来源:昭通新闻网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昭通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了国家、省、市出台的脱贫攻坚政策要点,供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参考。收集整理难免有疏漏政策的适用以相关职能部门解释为准。

教育部门政策文件摘录

实施时间: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实施范围: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昭通市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学前2年、义务教育9年(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的14年免费教育。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已经实施“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保障政策,并且实现了全覆盖,本次推进14年免费教育政策的实施范围是对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对普通高中学校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

免费标准:1.学前教育:对学前教育2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补助。2.普通高中:对普通高中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3年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免除学杂费,按照每生每年160元的标准免除住宿费,并按照当年教科书实际价格的平均数免除教科书费。

适度补助生活费:在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14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现有补助政策,对学前教育2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子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3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工作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负责落实。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对镇雄彝良威信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14年免费教育试点意见的通知(云财教〔2016〕111号)发文单位: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文时间:2016年12月27日。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常规认定程序:(一)乡镇学校。各县(区)乡(镇)辖区内幼儿园(班)、小学、初中所有学校由乡镇中心校收集汇总在校生名单并积极主动与乡镇扶贫部门对接,向扶贫部门提供在校生名单;乡镇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将比对后的每所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名单提供乡镇中心校,乡镇中心校将名单返还给对应学校。(二)县区学校。县(区)属学校(含在乡镇的普通高中学校)由县(区)教育局统一收集汇总在校生名单并积极主动与县(区)扶贫办对接,向县(区)扶贫办提供在校生名单;县(区)扶贫办要积极配合,将比对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名单提供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将名单返还给对应学校。(三)市直学校。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收集在校生名单并主动与市扶贫办对接,向市扶贫办提供在校生名单;市扶贫办负责统一比对,将比对后的市直学校建档立卡户学生名单提供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名单返还给相对应学校。

跨区域建档立卡户学生特殊认定程序:(一)跨乡镇。户籍跨乡镇的在校生,由各乡镇中心校收集汇总学生名单报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汇总学生名单提供给县(区)扶贫办,县(区)扶贫办比对后将建档立卡户学生名单提供给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将建档立卡户学生名单返各乡镇中心校。(二)跨县区。户籍跨县(区)的在校生,由各县(区)教育局收集汇总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学生名单提供给市扶贫办,市扶贫办比对后将建档立卡户学生名单提供给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建档立卡户学生名单返各县(区)教育局。(三)跨州市。对在市外就读的学生,教育部门要加强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扶贫部门配合搞好贫困学生认定工作。

——昭通市教育局 昭通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规范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身份认定管理的通知(昭市教通﹝2017﹞204号)发文单位:昭通市教育局 昭通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文时间:2017年11月18日。

凡是就读扶贫协作职业学校的昭通籍学生,除享受国家免学费和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政策外,还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东莞、中山补助1200元),并免除教材费和住宿费。同时,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雨露计划”标准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的生活补助。以后将逐年扩大帮扶协作范围。

——《昭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昭通市教育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昭扶字〔2018〕14号,昭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发文。发文时间:2018年9月4 日)    

来源:昭通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聂学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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