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河清海晏的社会环境 ——盐津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2019-04-01 11:30  来源:昭通新闻网


◆ 蒋法志

黑恶不除,社会难稳。自2018年1月23日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盐津县坚决贯彻党中央“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加强线索摸排和依法打击黑恶势力,震慑了违法行为,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氛围,努力实现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的社会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领导齐部署各级联动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在全国、省、市会议部署后,盐津县委及时进行专题研究,拟定了盐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及方案和相关制度,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在县委政法委,并在政法部门抽调了人员组成了专班;10个乡镇和县级成员单位按要求拟定了具体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工作机制,明确了扫黑专干和联络员,确保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到位。

盐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每月扫黑专报进行审阅批示,先后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脱贫攻坚会议、县委务虚会等各类全县性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听取工作汇报,落实经费、考核等保障措施,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部署共推进。目前,全县召开了3次常委会和2次常务会,专题研究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10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推进会,投入经费218万余元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为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宣传强基层同频共振

盐津县将宣传发动作为重点,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和载体,多渠道、不间断、全覆盖开展宣传发动。

目前,全县共张贴《通告》994份、宣传海报5200余张,横幅宣传标语581条,其中永久性标语40余条;制作大型宣传展板12块;村(社区)制作小型宣传展板52块,制作下发扫黑除恶宣传折页32000余份、宣传挂历117600张、宣传合历500本、联系卡5400张、学生书包200余个、知识点手册6000余份、调査问卷500余份;运用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30337条;结合法律六进、“一月会”等深入宣传96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传单17万份;发放调查问卷5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735条11万余人次;安装扫黑除恶举报箱127个;全县86辆的士车顶灯上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全县街道集镇80%以上的电子显示频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全县实现了城乡宣传全覆盖,知晓率得到了广泛提升,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

强化综合治理和基层组织建设,是扫黑除恶的重要目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盐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行业排查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做到了信息互通共享,同频共振,形成了强大合力。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等成员单位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将整治瘫、软、散基层村级组织为重点,对58个后进党组织进行整顿转化,调整撤换党组织书记17名,选派了16名干部挂职到基层担任总支书记或书记助理,夯实了党的基层组织。

深挖细查打早打小见成效

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盐津县坚决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积极健全完善涉黑涉恶线索移送、案件会商及查办结果反馈、通报等机制制度,对照“保护伞”13种情形对已办结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大摸排、大起底,深挖细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目前,县纪委监委纳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管理10件,办结6件,立案4件6人,党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问责2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盐津县立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的体现,及时开展线索摸排、受理、核查,特别是以公安为主的执法部门,积极开展线索自排,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切实履行线索摸排责任,通过举报箱、来电来访等各种方式扩宽信息搜集渠道,全县共排查收集线索118条(重合线索41条);共立、破涉恶九类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人,刑拘31人,逮捕19人,移送起诉8件21起20人,行政拘留4人,盐津县在全市率先打掉并审结一起恶势力团伙案,并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作为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近期,一批涉恶犯罪案件正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审核:彭念敏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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