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强化政治担当 坚决惩腐打“伞”

 2019-03-28 10:02  来源:昭通新闻网


◆ 陆维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继三大攻坚战之后又一持久战,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和谐稳定,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坚决向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亮剑。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8件,党纪政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7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4人,威信县公安系统涉黑涉恶腐败“窝案”的查处,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有腐必反、有“伞”必打、助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树牢协作意识,整体联动“理线索”。拓宽监督举报渠道,着力在发现问题线索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对在办案件和办结案件的分析梳理,实行线索大起底、问题大排查,逐案过筛、顺瓜捋藤,把遗漏的“保护伞”挖出来,把“隐性”的“保护伞”揪出来。强化与公检法等机关之间的协调联动、信息互通,对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同步介入、同向发力,织紧织密法纪之网,让黑恶势力“保护伞”无处遁形。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强化政治担当,深挖彻查“保护伞”。坚持有案必查、一案三查,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快速处置、优先反馈。重要案件提级办案、交叉办案,排除任何干扰,清除一切阻力,拔除毒瘤、纯洁队伍,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向纵深开展。树立“不打‘保护伞’就是‘保护伞’”的理念,用好巡察利剑,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坚决扫除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坚决打掉为虎作伥的“保护伞”,以霹雳手段“扫”出风清气正,以铁腕重拳“打”出朗朗乾坤,确保“一年打击遏制,二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目标如期实现。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守好“主阵地”。要继续坚持“有‘伞’打‘伞’、有责问责、无责提醒”的原则,注重发现和查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因少数党员干部不想管、不愿管、不敢管等导致黑恶势力活动猖獗或坐大成势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决纠正“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的问题。要加大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工作责任的倒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多种措施,着力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黑多、恶多、伞少”和“扫黑除恶易、挖伞打伞难”等突出问题,用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作者系昭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审核:彭念敏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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