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五保 低保户”可申请减免电费啦!操作流程在这里~

 2019-03-13 18:39  来源:微昭通、昭通日报 、昭通供电局

一、政策依据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2〕92号)规定:“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户”应及时向供电企业提供当地《农村五保户供养证书》《云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由供电企业在电费结算时,对持有当地《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云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有效证件的低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免收15度电量电费(用电量不足15度的按实际用电量免收)。属于合表用户,由合表业主单位或者物业服务单位统一对低保证书登记造册报供电企业,经核实后办理对低保户每户每月15度的免费电量手续,合表业主或物业服务单位在分户收费时负责兑现到低保户家庭。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户免费电量自提供有效证明当月开始执行。

二、办理流程

由用户持当地《农村五保户供养证书》、《云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及房产证明、身份证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自提供有效证明当月开始执行免费电。上述证书到期后,不再享受免费电。重新取得有效证件后,可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执行免费电。

三、免费电用户的认定及结算

1、以户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一户住宅内,户口簿中其中有一人持有有效的五保户、低保户证明的家庭,每月每户执行15度免费电量,电费结算期内总用电量不足15度的,免费电量等于实际用电量。若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一户住宅内,有多人持有有效的五保户、低保户证明,此户也只能享受每月15度免费电。

2、若五保户、低保户属于合表用户,则由合表缴费主体统一向供电企业提供合表范围内的当地五保户、低保户有效证明,经核实后办理每月每户15度的免费电量。合表缴费主体对五保户、低保户兑现15度的免费电量电费。

四、特殊情况

用户每月领取了低保金,但民政局没有发证:用户提供每月领取五保、低保补贴的存折银行流水单,与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核对一致后,供电部门即可为该类用户办理免费电量。

审核:彭念敏   责任编辑:聂孝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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