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七个强化”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03-12 17:33  来源:微盐津

自2018年1月中央部署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县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宣传发动,强力组织推进,迅速在全县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取得了阶段性战果,省级平安先进县得以进一步巩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共立涉恶类案件13件,破案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打掉恶势力团伙1个4人。主要做法概括为“七个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带头抓,深入调查研究,实行周研判、月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了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氛围浓厚。坚持依靠群众,不断拓展线索举报渠道,提高了群众知晓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三是强化线索摸排,核查及时。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线索摸排责任,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有回应。

四是强化依法打击,除恶务尽。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重拳出击,集中攻坚,破获了一批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五是强化基层建设,夯实基础。坚持将整治瘫、软、散基层村级组织为重点,夯实了党的基层组织,有效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六是强化源头治理,严防黑恶。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深入剖析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扭转混乱局面,铲除了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七是强化制度建设,保障有力。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制度,促进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审核:彭念敏   责任编辑:李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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