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 开展“雷霆行动”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2018-07-06 17:41  来源:昭通新闻网

(通讯员 黄啟伦) 6月下旬,盐津县启动在全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雷霆行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的工作职责,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彻底整治存在的各类环境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消除环境隐患,提高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大力建设美丽盐津。

盐津“雷霆行动”,涉及大气、水、土地资源、危险废物、森林资源、畜禽养殖、落后产能等各个方面。大气污染方面,重点整治化工、采石场、砖厂、加油站、建筑工地、餐饮油烟、“小散乱污”等企业,不按要求落实好污染防治措施,超标排放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颗粒物等行为。水污染方面,以白水江、横江、关河盐津段河道及支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大对固体废物堆放、河道采砂、煤矿、洗车场、搅拌站、网箱养殖、小作坊、屠宰场(点)等违法排污的排查整治。土地资源方面,重点整治“两违”建筑、非法占用农用地和以非法采矿、采砂、取土等手段污染破坏耕地、矿产资源、自然保护区等行为。危险废物方面,以医院、汽修厂、加油站等产废单位为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堆放、储存、申报、处理危险废物的行为,打击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排放、倾倒、填埋、处置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森林资源方面,重点整治盗挖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以及打击非法收购、运输、经营、加工木材和非法捕猎、收购、出售珍稀野生动植物等的违法犯罪行为。畜禽养殖污染方面,严格按照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实施方案,开展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搬迁或关闭工作,整治非禁养区不按要求处置畜禽粪便、废水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限期治理,建立和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着重做好落后产能、设备、工艺的淘汰和“十五小”企业的关停取缔工作,继续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和“回头看”工作。

根据统一部署要求,盐津“雷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即7月5日前,“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地动员摸排;9月10日前,坚持“规范、清零、严打”相结合进行集中整治; 9月28日前,进行总结督查。现各项工作按进度要求正在有序推进。

审核:   责任编辑:聂孝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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