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席之厌

 2018-04-20 11:17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明贵


当下,一些地方有的除了举办婚丧嫁娶宴,还有庆生宴、满月宴、周岁宴、十岁宴、升学宴、乔迁宴、店庆宴、出狱宴、痊愈出院宴、母猪下崽宴......这些名目繁多的各种宴席着实让人感到厌烦,不仅造成互相攀比,还造成严重的铺张浪费,败坏了党风政风,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党群干群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制止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各种宴席,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关于狠刹大操大办陋习的严厉措施,也查处了一大批违规大操大办的党员领导干部,制止大操大办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无论机关单位还是农村,这些乱办、滥办的宴席虽有所收敛,但依然不可忽视,这一现象还有蔓延之势,务必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还需常抓不懈、铁腕治“宴”。今年3月12日,省纪委、省监委发布了《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该《通知》不仅规范了操办的宴席不超20桌,宴请每桌菜品不超过12个,其中荤菜不超过总数的一半,每桌费用控制在200元以内,随礼100元内,而且还规范了操办范围,除为本人及子女操办婚事,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操办丧事外,其余事由不操办客事。以庆生祝寿、升学入伍、就业退休、建房乔迁等事由操办的家宴,不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并收受其财物。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得操办或参加以请托为目的、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整治“四风”除陋习,狠刹大操大办歪风,先后查处了大关县高桥镇新开村完小校长代友某为其岳母举办80岁寿宴、昭阳区第一中学原副校长陈某某其岳父去世收受教职工礼金、巧家县红山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张某某违规操办二孩满月宴、绥江县中城镇中村村党总支委员吴某某为其女违规大操大办婚宴等案件,相关当事人和单位领导均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也获得了干部群众的好评。

如何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减轻农民群众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如何防止各种名目繁多的大操大办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以及群众生产生活?如何避免特别是贫困群众迫于人情世故大操大办而积贫返贫?省纪委、省监委出台的《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婚丧喜庆事宜的原则及要求、规范操办范围和操办标准、明确随礼上限、实行申报备案及公示制度等。同时,《通知》要求,坚持严查严管公职人员,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狠刹大操大办不良风气。

由此看来,要根治大操大办不良习俗和风气,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为农村群众树立标杆,同时,各级纪委、监委还要用好铁规铁纪大力狠刹乱办、滥办宴席之风,用好猛药治“宴”这一招,真正让大操大办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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