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警方再破特大毒品案,缴毒4公斤,毒资62万!

 2018-03-22 09:57  来源:昭通新闻网

3月19日,在昭通市公安局的指导下,昭阳公安分局禁毒大队、靖安派出所、布嘎派出所联合破获了一起运输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毒品海洛因4公斤,缴获毒资62万人民币。

2018年3月中旬,昭阳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获悉,昭阳区有人将去瑞丽购买毒品到昭通市进行贩卖,获悉后,昭阳警方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在分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由禁毒大队牵头,联合靖安派出所、布嘎派出所统一行动,于2018年3月19日凌晨在昭待高速路迤车服务区附近一举破获了该毒品案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男、大理人)、阮某(女,大理人)、阮某(男、昭通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知识》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六、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来源:昭阳警方


审核: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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