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谈心:像“我”这样的人

 2018-03-08 11:05  来源:昭通新闻网

昭通新闻网讯

 前段时间,冯小刚导演的《芳华》大火,在网上也有诸多影评,大多都是影片中关于爱情以及那个时代的感慨,鲜有我比较感兴趣的。一天我听到某知名电台上一篇名叫《读懂时代,才能读懂他们的芳华》上对于刘峰的评价,我不由想写下这样一篇文章,描述像“我”这样的人面对世事的处境。


刘峰在《芳华》这部影片中的角色定位:活雷锋、好善乐施、吃苦耐劳、不计较任何。固然,在冯小刚导演之下,黄轩扮演的刘峰也很贴切和形象。因此在文工团,刘峰这个人的形象被固化了:干净好事,占尽美德,没有一点人间烟火味儿,可以说超过这个以外的都不是他该有的形象。

在那个电台中,作者写到:刘峰是一个距离完美人格很近的人,而距离完美人格越近,那他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那他就不同于常人,不能有常人有的荤腥肉欲。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的模范英雄标兵,一旦他身上出现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的位置了。所以林丁丁在面对这样一个被现实固化的刘峰拥抱时,她所能做的只能是告发,结果是刘峰被下发。

而我今天探讨的并不是刘峰,而是法院工作人员扮演的角色——像“我”这样的人:法院人,亦或是人民法官。在接触这个角色以前,对法官的印象几乎没有,也仅从影视剧上有所了解:标准的西装,红色的领带,别一颗法徽,端庄的坐在高凳子前,面前一个审判员的水牌,以及那个放在桌上的法槌。而对于人民法官的私生活毫无了解,脑海中没有一个固定的形象,甚至认为人民法官没有私生活,总觉得他们谈论全是法律专业知识,永远是在审判室的那种庄重肃穆形象,没有丝毫人间烟火味儿。我想对于没接触过法官的人来说,大抵对法官都是这个印象,也觉得法官应该或者必须是这个形象,所以每次回家总会有人戏称法官就是“敲捶捶的”,大抵这就是法官形象被固化的一种表现吧。

在自媒体应运而生的时代,我们总被各种繁杂的信息包围,一些自媒体为了吸引眼球,总会以各种带有很大倾向性的标题来吸引读者,而不顾其带来的影响或好或坏。诸如:“某明星。。。”、“某公职人员。。。”、“某法官。。。”当某一件很普通的事情被冠以此类的标题,那么这人所言所行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他所代表的整个行业,所以在此类行业面对世事总存有难以描述的处境。

既然进入这一行业,此类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在所难免。在面对不同的世事,我们是否应当只能按照统一标准去做?超出该标准,就会得到“某法院工作人员。。。”的评价。我们是否可以拥有不同于普通大众对于该职业的固化印象?又或是这个社会是否对人民法官存有道德绑架?我们一边要求人民法官站在道德的至高点,铁面无私,一边又要求人民法官与民同患难,这样的要求是否存有矛盾?

《芳华》中的刘峰,他不是“刘峰”,他就是雷锋,在文工团他就只能以雷锋的形象展现,倘若展现了“刘峰”的形象,文工团对他嗤之以鼻,之后也出现了刘峰被下发的结果。我们何尝不是呢?我们是否应当每天板着一副脸,患着官腔的通病,言语之中无不体现假大空。倘若我们每天活蹦乱跳,在平时同自己的发小发疯的玩,不顾形象在群众中打成一片,那你可能看到的是他们对你报以惊讶的表情,你们法院的人竟也可以这样……

文末,我不禁想问:像“我”这样的人,面对复杂的世事,该如何面对该处境?

永善县人民法院 黄应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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